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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拐卖儿童罪等,余华英丈夫王加文一审被判十六年半
发布日期:2024-11-03 03:30    点击次数:129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东说念主民法院10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现,被告东说念主王加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管制金五千元,犯逃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原判决的盗窃罪未执行刑期四年一个月零一天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管制金五千元。

限被告东说念主王加文自本判决见效之日起三旬日内连带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东说念主陈某某、申某某三万元,连带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东说念主卿某某、李某某、刘某某三万元。

  1984年,余华英在大理游玩时安谧了王加文,后两东说念主成婚。 1987年1月,余华英生下男儿王梅花(假名)。 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持;2月,王加文从监狱逃走。 1993年起,余华英不绝勾结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4年,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持,和余华英装潢真确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23年7月,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持获。 2024年7月10日,王加文被移送丽江古城检方审查告状。9月19日,王加文涉嫌逃走罪、拐卖儿童罪一案在丽江市古城区法院开庭审理。